近日,我有幸參加了法院系統素質提升專題培訓班。經過近十天的學習培訓,我想我們每一位學員都有不同的很大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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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我個人,我認為這次培訓班舉辦的非常有意義,非常有必要,因為它不僅讓我充實了更多的法律理論知識,更讓我開闊了視野,解放了思想,打動了內心。

  無論是從聽課到交談,還是從所聽到所聞,每時每刻、每一堂課,尤其是比較系統的學習了刑法、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行政強制法和對城市房屋折遷條例的學習以及一些實際案例的解說,都讓我有所感動和收獲,許多不可言語表達的收獲。

  加之與來自不同審判工作崗位我們能聚集一堂,相互交流借鑒審判決工作經驗、思路方法,較全面的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以下是這些天的幾點體會:

  一、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提高了理論水平

  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行政審判法官,雖然有一定工作實踐經驗,但既不夠系統也不夠豐富。

  通過老師深入淺出的講授,感覺豁然開朗,許多問題從理論上找到了依據,對原來在工作實踐中覺得不好解決的棘手問題找到了切入點,感覺收獲很大。

  通過系統地學習培訓和考察,讓我們強化了服務大局的意識,同時讓我們更清晰更全面地看到了加強法官業務素職培訓學習由審判型向服務型轉變的意義。

  各位老師們以樸實無華的語言為我們授課解惑,從理論到實際、又從實際到舉案例說明,對我們每位審判法官來說都是一次難得的學習機會,更是一次與具體工作相結合的鍛煉機會,更使我們每位法官找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感受到這次培訓學習的重大意義所在。

  二、不同的學習方法,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為我們在實辦案中解決了難以解決的問題

  這一次培訓給了我們接受高端教育的機會,讓我們開闊了眼界,豐富了知識,打開了思路,為我們實際辦案解決了難以解決的問題,不僅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為我們實際辦案解決了難以解決的難題,理念上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和提高。

  我做為一名行政審判法官,在行政審判方面:要做到了依法公正裁判,提高行政審判的公信力。

  嚴肅執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線。

  民告官,老百姓本來就顧慮重重,如果我們不能公正執法,就會失信于民,行政審判的道路就會越來越窄。

  對行政審判而言,公正執法有著更重要的意義,我們對行政審判質量一直是常抓不懈,不管案件有多難,阻力有多大,被告地位有多高,我們都緊緊圍繞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

  破除“怕”字,堅持“敢”字,立足“公”字。

  我們常想,我們做為本地的行政審判法官,如還不能主持公道,老百姓還能到哪里尋找公平?所以我們對每一起訴訟來的行政案件,合法性,是否符合起訴案件,是否具備訴訟主體資格都予以嚴格審查,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我們在平時的行政審判工作始終堅持一案一總結,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座談,一案一建議的工作原則,對每一起行政訴訟案件的判決,注重延伸“釋明權”的運用,切實引導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對判決維持的案件,及時向當事人提出和闡明敗訴的原因和法律依據,使其曉之以法,明之以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主動接受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依法管理,對判決撤銷的案件,我們有針對性的向敗訴機關提出司法建議,使行政機關主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所在。

  真正起到案結事了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年來沒有一件因行政案件導致信訪、上訪案件的發生,樹立了行政審判的權威。

  另外,在審查行政非訴執行案件方面:以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作為重要依據之一,裁定是否準予強制執行。

  在平時的工作中,我們對申請來院的執行行政非訴案件都從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及規章是否正確,辦理的程序是否合法,予以嚴格審查。

  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的第93條,應當在30日內由行政審判庭組成合議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就是否準予強制執行及時作出裁定。

  在2011年度我們聯系走訪了幾十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授權的組織。

  贏得各行政機關的理解和支持,我們辦理每一起行政審判,行政審查案件都爭取做到“四個”滿意。

  即黨委滿意,人大滿意,政府滿意,相對人也能滿意。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專業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素質以及實行工作的能力。

  使我們的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能力能夠適應當前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2、保質保量地完成上級法院和本院黨組交給各類行政審判任務,特別是有較大影響的團體訴訟行政案件,既要做到嚴格依法審查被訴行為的合法性又要注意案件審理結果的社會效果和影響,使法律效果和社會交效果能夠有機統一。

  3、認真審查每一起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合法性,嚴把審查關,避免個別行政機關把本應該由自己解決的矛盾轉交給法院來,給法院的執行工作帶來不應有的壓力。

  4、進一步加強與各行政執法單位溝通聯系、適時選擇一至二件行政審判案件就地開庭、以案講法,加大行政訴案件協調力度,促進官民和諧,爭取實現案結事了,為構建和諧社會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