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為中心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價值旨歸
——領導公務人員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培訓班心得
拿起筆時,這幾天的培訓記憶便陸續浮現,頓時思緒萬千,一時不知該從何說起。作為一名領導公務人員,我曾多次反思自己,究竟該怎么做,該從哪些方面進行改善,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這次,帶著疑問,我參加了領導公務人員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培訓班。果然,唯有學習,才能解答心中疑惑。下面我從三個方面與大家分享我的心得。
一、以人民為中心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價值旨歸,也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理念。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十九大報告中多次被強調: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必須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二、以人民為中心就要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這是超越歷史上任何一種社會制度的最真實最全面的公平正義。對于何謂公平正義,歷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盡管如此,評價和判斷一個社會制度是否公平正義以及公平正義的程度,還是有標準的,這個標準就是看它的價值指向或受益群體,是指向少數人、多數人還是每個人。
三、堅持以人為中心、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方法論,在實踐中堅持和運用。
馬克思主義把“每個人”和“一切人”作為社會的價值主體,開辟了實現公平正義的方向和道路,但是在實踐中探尋實現公平正義的路徑仍然曲折而艱難。前蘇聯東歐劇變原因有多種,根本原因是沒有解決好社會公平正義問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曾把“平均”視為公平,結果導致共同貧窮。改革開放后,實行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政策,但又出現分配不公和兩極分化問題。從歷史和現實看,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實踐和方法論意義。從理論上看,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對“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的重要發展。以人民為中心,不是以少數人、甚至也不是以多數人為中心,而是指“全體人民”,這不僅與馬克思主義一脈相承,而且是對以往所有公平正義理論的超越。從方法論上看,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不僅有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而且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堅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等等,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堅持以人為中心、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方法論,要在實踐中很好地堅持和運用。
我終于找到,能解答一切的答案,便是學習。希望今后我還能有幸參加專題培訓,提升自己,持續成長。